
1、企業擬遷移至所在登記機關的申請報告(企業蓋章);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》(企業蓋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;
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、權限、授權期限。
3、企業權力機構做出的有關遷移登記的決議或決定;
4、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;
5、遷入登記機關出具的《企業遷移登記注冊通知函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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